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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行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去年行风建设的成果,建设一支“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今年行风评议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确保今年的行风评议再创佳绩
5月16日,全省纠风工作会议通报了2004年度全省民主评议行风情况,在参评的35个部门和行业中,工商系统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同时,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菏泽六市工商局被授予“全省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工商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努力的结果,也得益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对工商事业的理解、支持。今年,省政府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工商部门已列为被评议的40多个系统和单位之一。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促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纠风工作和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定和省政府的部署上来,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能有丝毫的松劲和麻痹思想。要正确对待今年的行风评议工作,克服畏难情绪,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要有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和争先创优的意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和搞好全省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行评的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一份高质量的合格答卷,充分展示工商机关的全新形象。
二、突出重点,抓好治理,有效遏制不正之风
近两年来,通过颁布实施“五项禁令”和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全省工商系统队伍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工商形象得到全面提升。但是,从上半年接到的信访举报和省纠风办反馈的情况来看,少数单位和个别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执法不公的问题仍然存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纠正。今年要下决心在全面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强烈、而且又比较集中的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一)坚决刹住工商人员上路查车的问题。省局再次重申:严禁工商人员在任何道路上(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随意查车,也不准与有关部门、单位联合上路查车,违者就是“公路三乱”。今后再出现工商人员顶风违纪、上路查车的问题,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彻底根治上路查车的歪风。
(二)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强行收费问题。凡在年检、验照期间强行收取网费、会费以及征订书报刊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追究其责任。
(三)坚决纠正不按法定程序办案的问题。凡违规对当事人实施财物查封、扣留等强制措施或未下达处罚决定书,就让当事人预交“罚款”、“保证金”的,一律追究单位、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严禁将办案、罚款数额与干部职工的考核奖励、工资福利挂钩,违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坚决纠正利用“案、费、证、照”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接受钱物、宴请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搞下不为例。
(五)坚决纠正服务不到位、承诺不兑现,粗暴管理、野蛮执法、刁难群众的问题。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顶着不办;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置之不理、粗暴对待,甚至因言行不文明而导致发生冲突等行政不作为行为,通过教育仍不改悔的,要采取相应的纪律和组织措施予以处理。
(六)坚决纠正雇用临时工执法或违反规定将集贸市场管理费进行承包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采取组织措施,追究责任。
(七)坚决刹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以及着工商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和酒后执行公务的问题。严格按照违反“禁令”的处理办法进行追究。
各单位除抓好以上专项治理外,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住一个时期相对比较突出,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开展整治的同时,要建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要注意抓典型,用好的典型树标引路,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引以为戒。各级工商机关一定要尽职尽责,抓好落实。
三、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抓好督促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大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把刹风整纪工作落到实处。
(一)深入抓好效能监察工作。各单位要依据《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涉及面大、影响广的工作,如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等进行专项监察;对易发、多发,纠风难度大的工作,如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进行跟踪监察;对一些突发性问题进行突击监察;对阶段性、可预见的问题进行超前性预防监察等。在监察过程中,要以两个“禁令”为突破口,充分发挥行风督察队的作用,运用好暗访这一有效形式。特别是对基层单位、窗口部位及薄弱环节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该曝光的进行曝光,该严肃处理的决不姑息。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暗访情况通报、查处案件通报和监督检查登记等制度。
(二)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实现“全领域、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长远目标的实现。
(三)拓宽渠道,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第一,要充分发挥好全系统聘请的14130余名监督员的作用,及时与他们联系和沟通,不定期组织他们到基层视察,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使我们随时发现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改。同时,也发挥其向社会宣传工商的作用。第二,要充分发挥好“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红盾信息网的作用,不断扩大监督的空间和范围。第三,要充分发挥好各地“行风热线”的作用,既达到发现问题的目的,又为营造舆论和社会环境创造条件。第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协作配合。通过发挥各个方面的监督作用,让不正之风在工商系统失去市场,不断推进全系统的队伍和行风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抓好队伍和行风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抓好系统行风建设,是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必须列入各级党组(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行风建设能否取得明显成效,关键在领导。特别是各级“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省局党组的要求,认真总结分析本单位行风建设的形势,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是健全完善行风建设的工作机制,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真正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有关科(处)室各司其职,形成单位上下齐抓共管,方方面面形成合力的格局。二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相关职能科(处)室积极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要敢抓敢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加强考核,把行风建设纳入年度达标创优体系。省局年底将对各市局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将在年终评先选优中“一票否决”。各级工商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与时俱进,奋发进取,务求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以更优异的成绩和实际成果,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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