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假“雄狮”落网记
文/李玉起 房亮贤
王兴隆
4月19日,淄博市工商局淄川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在西河镇东坡村一废弃的养猪场内,捣毁了一个假冒邮电部南昌鸿雁摩托车厂,组装摩托车的“窝点”,查获假冒“雄狮”摩托车8辆、组装摩托车的各种配件以及验章、喷字板、说明书等制假工具一宗,假冒货值10万余元。
4月16日14:30分,淄博市工商局淄川分局“3·15”投诉(举报)台值班室内的电话铃声急促响起,值班人员立即拿起电话,“西河镇东坡村有人在非法组装摩托车,请求查处”,当值班人员问对方具体姓名时,电话已挂断。案情就是命令。分局领导非常重视,分析认为举报的内容真实性较大,研究决定由经检大队立案查处,并研究了具体的行动方案。 由于举报电话没有提供详细的地点,给查处工作带来了困难,为了不打草惊蛇,首先要摸清造假地点。按照预定方案,4月17日,经检大队队长带领2名工商人员,在西河工商所所长的配合下,身着便装来到东坡村,对组装地点进行实地查看,却一无所获,是举报内容不实?还是违法分子太隐蔽?经过认真分析,这样毫无目标地排查,很难奏效,必须有针对性,因此,决定到村内走访群众,以购买摩托车的名义,排查组装的具体地点。4月18日,当身着便装的工商人员来到东坡村走访群众、调查了解时,有位群众向工商人员说:“翟月娥前一段时间在养猪场内卖摩托车,不知现在还有没有?”这一线索,令工商人员为之一振,但工商人员赶到养猪场时,大门紧闭,是否为了遮人耳目,白天休息,晚上组装?4月18日晚,工商人员第三次来到东坡村,证实了群众提供线索的真实性,组装摩托车的“窝点”终于找到。 4月19日7:30分,从机关、基层处、所抽调十余人组成的行动小组,在分管局长带领下,冒着小雨来到东坡村。当执法人员打开房门,只见组装摩托车所需的配件、工具散落一地,凌乱不堪,印有邮电部南昌鸿雁摩托车厂字样的几个外包装木箱堆在一角,行动小组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并责令当事人到分局接受调查。当执法人员对翟月娥进行询问调查时,翟月娥以有委托书为由百般抵赖,面对翟月娥的不配合,工商人员采取了“迂回”战术,一方面派专人两上平度,在当地工商局的帮助下,调查委托书的真伪;一方面,电话与南昌鸿雁摩托车厂联系,经过两天努力,查清了事实真相:原来,1995年,邮电部南昌鸿雁摩托车厂与平度一单位签订协议书,同意该单位以其名义组装“雄狮”摩托车,该单位却违反协议书中“不得转让第三者”规定,与翟月娥签订了委托书,这样的委托书当然无效,况且该单位已于1997年倒闭;4月21日,接到鸿雁摩托车厂的传真,证明没有委托和同意翟月娥组装带有“雄狮”注册商标及厂名的各型摩托车。至此,翟月娥假冒他人品牌,违法组装“雄狮”摩托车的真相大白,在有力的事实面前,翟月娥不得不承认自己在没有任何法定手续及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的情况下,假冒邮电部南昌鸿雁摩托车厂组装“雄狮”摩托车的违法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