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合同法》知识问答
文/曲荣龙 (接上期) 13.什么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这一合同关系中,按照约定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接受所有权并支付价款的一方为买受人。 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当事人实施买卖合同,卖方不仅要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而且要将所有权一并转移。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负有相应的义务。 (3)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有偿性是指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获得都以自己的付出为代价。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买卖事宜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成立条件。因此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不是实践合同。 14.什么是供用合同? 供用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按照一定的指标向使用人提供特定的标的,另一方按实际使用数量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合同包括:供用电合同、供用水合同、供用气合同、供用热力合同等。 供用合同的特征: (1)合同标的是非固体物。如电、水、气、热力等。 (2)合同标的一般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一个浮动的指标,将实际使用的数量作为合同履行的数量。 (3)供用合同具有一定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15.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 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给予财产的一方当事人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的特征: (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或其他部分权能。 (2)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负责将财产给予受赠人,受赠人不承担任何义务。 16.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一定数额的贷币借给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提供货币的一方为贷款人,借用货币的一方为借款人。 借款合同的特征: (1)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特殊性。在借款合同中,贷款方只能是金融机构或者自然人,一般企业之间不能相互借款。 (2)借款合同有较强的计划性。金融机构订立借款合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金融政策,以保证国家的信贷平衡和资金管理。 (3)合同标的物是货币。 17.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的使用权,而不转移财产的所有权。 (2)承租人只能对租赁物进行使用,不能进行处分,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形状和特性。 (3)租赁期内使用租赁物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 18.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凭合同的特征: (1)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是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 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涉及三方当事人,两种合同关系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外,还有购买租赁物买卖合同关系中的出卖人。 (3)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期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19.什么是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 承揽合同的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目的就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的工作成果。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的标的是以能满足定作人特殊需要的劳动成果。 20.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企业为完成约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建设单位称为发包人,工程建设企业称为承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1)合同主体的特殊性。承包人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核准,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证明的专业工程建设企业。 (2)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是工程建设产品。 (3)合同履行期长。 21.什么是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运输合同的特征: (1)运输合同一般具有格式合同的性质。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特别是运费等主要内容,都是由国家或交通运输部门直接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无权通过约定予以变更。 (2)货物运输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货物运输合同 的主体与一般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除直接参与签订合同的委托人和承运人外,通常还有第三人,即收货人。 (3)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本身。它不是被运送的旅客、货物,而是运输行为本身。因此,运输合同属于劳务合同。 22.什么是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的特征: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技术合同的标的是人类智力劳动的技术成果,以及与此相关的协作和服务活动。 (2)技术价值的不确定性。科学技术的价格没有国家统一的定价,只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合同履行中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的统一性。技术合同也涉及技术权益问题。技术权益是指当事人依法对技术成果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和。因此,合同履行中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具有统一性。 (4)国家强制性。涉及国家机密的技术合同,应按保密规定订立合同。 23.什么是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在保管合同中,寄存物品的一方称为寄存人,负责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 保管合同的特征: (1)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为保管物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2)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力。 (3)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4.什么是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25.什么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 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他人办理事务的一方为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一方为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几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合同的特征: (1)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受托人是代表委托人处理事务,所以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应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2)委托合同是在相互信任的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 委托人选定某个受托人为其处理委托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为基础的。受托人愿意为委托人服务,也是完全自愿的。 (3)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委托合同是双务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时成立,不论是否有偿,双方都负有一定的义务。 26.什么是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是一种经营活动。行纪人在其行纪事务中同时与他人形成两种不同的合同关系:一是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行纪合同关系;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行纪合同的特征: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的事务。行纪人不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而是以自己的名义来为委托人办理物品买卖,以及其他委托事务,并对自己的行为直接负责,这是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所在。 (2)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行纪人虽然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但与第三人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 (3)行纪合同为有偿合同。委托人应向行纪人的经贸活动支付一定手续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27.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的特征: (1)居间人按照委托人指示、委托业务的范围和具 体要求进行业务活动。 (2)居间合同的目的是使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是一种经营活动,只要居间成功,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一定的报酬和从事居间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