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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4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新当选的省消协第五届理事会会长蔡福安,对进一步做好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充满了信心,他说: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一定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各位名誉会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理事、各级消协组织和同志们以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虚心学习,努力工作,恪尽职守,不负众望,与同志们一道,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深、做实、做好。
第五届理事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为目的,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和依法维权能力为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创新型、开放型消费者协会,不断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
一、树立“三种意识”,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内涵实质,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的认识水平。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坚持把服务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作为消协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改善民生的大格局中思考、研究和规划、部署,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为重点,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增强消费者的信心,为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服务,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三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找准自己的位置,扮好自己的角色;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各种维权资源,努力搭建有关各方参加的消费维权平台,促进和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三项建设”,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按照建设服务型、创新型、开放型协会的要求,以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是加强理事会建设。消协实行理事制,各位理事都是来自各行各业的领导、专家、学者,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都有着各自的优势和特长,是消协的重要资源和优势。消协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服务和协调工作力度,密切与理事的联系,充分发挥理事的作用,让理事真正“理事”。健全理事会议制度、理事联系制度,加强工作交流,主动听取建议,及时沟通情况,让理事感到身在消协、身在维权事业中,积极投身消协工作,切实把理事会建设成为团结、务实和开拓创新的集体。
二是加强消协队伍建设。按照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三个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干部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确保广大消协工作者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切实做到懂法规、能调解、会监督、严要求,特别是教育广大消协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消费者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自觉奉献。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四化”建设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标准、条件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严格纪律,明晰责权,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制衡制度,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并对权力进行层级监督和制约制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
三、抓好“三项工作”,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加强消费教育、消费指导工作。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的理念,引导广大消费者更新消费理念,改善消费预期,扩大消费需求,提高消费效益,改善生活质量;用好消费警示这一消协特有的武器,针对消费热点和居民消费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体验和商品比较试验,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促进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
二是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重点对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手机、建材、装饰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商品,深入开展社会监督活动;深入开展服务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坚决制止“霸王条款”,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和反映最强烈的消费侵权问题,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加强对企业的指导,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主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三是加强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进一步加大“一会两站”建设力度,扩大和完善消协组织网络体系,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努力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协商和解平台,积极促进和解,提高投诉调解率,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有重点地加强对公共服务业和商品售后服务的投诉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群体投诉,努力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四、推进“三个创新”,努力开创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研究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情况,不断创新维权机制、制度、体制和理论,解决前进中的新问题。
一是坚持消费维权机制和制度创新。按照“四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大群体投诉问题应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与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和新闻媒体的合作机制,不断探索和创新消费维权新机制。
二是坚持消费维权理念和方法创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消费者的要求,从事后受理处理投诉为主向事前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和超前防范为主转变,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的前瞻性;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形成新的工作模式、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加强推进消协组织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并与工商行政机关12315信息化网络和其他理事单位申诉、投诉网络相连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消费维权网上受理咨询和投诉举报、网上调解消费纠纷、网上动态分析、网上发布信息等,不断提高消协组织的现代化服务水平。
三是坚持消费维权理论创新。在工作实践中主动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方法、提出新思路,在制度、机制和组织形式上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和不断创新;省消协要发挥领导机关的表率作用,努力搭建创新的舞台,在消费维权的道路上不断开拓新视野、开辟新境界、开创新局面。
各位理事、同志们,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正处在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期。我们决心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层次和力度,努力打造全社会更加关心、重视、支持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人文环境,决不辜负各位理事的信任和广大消费者的期望,也衷心地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相信,有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只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齐心协力,密切合作,扎实工作,我们就一定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不辱使命、再创辉煌,引领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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