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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建工商所达标验收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工作安排,10月13日至15日,省局组织专门验收小组对淄博市工商局第一批10个新建工商所进行了达标验收。
一、基本情况
省局2003年第一批下达给淄博市局新建工商所计划10处,全部为楼房建筑,总占地面积34139.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94.99平方米(其中辅助设施面积911.22平方米),总投资1770.7万元,平均每个所建筑面积和投资额为1179.5平方米和1
77.1万元,平均每平方米建设成本1501.2元。其中,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费用30.88万元,平均每个所3.09万元。共减免各项配套费用189.34万元、办证费用60.81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4.5%。按照新征土地建设、原址建设和购买三种类型分析,其中:
(一)新征地建设5个(张店湖田工商所、博山北博山工商所、高新区四宝山工商所、沂源鲁村工商所、沂源悦庄工商所),占一批计划数的50%。新征土地26097.1平方米(合39.1亩),平均每个所占地7.8亩;总建筑面积7469.59平方米,平均每个所1493.9平方米;总投资额1103万元,平均每个所220.6万元,每平方米建设成本1476.7元。减免各项配套设施费用118.34万元。
(二)原址建设3个(临淄齐都工商所、临淄路山工商所、高青唐坊工商所),占一批计划数的30%。总建筑面积2261.56平方米,平均每所753.9平方米,总投资额228.7万元,平均每所76.2万元,每平方米建设成本1011元。减免各项配套设施费用71万元。
(三)新购买2个(周村东城工商所、临淄稷下工商所),占一批计划数的20%。总建筑面积2063.84平方米,房产评估价格349万元,协议价格338万元,节省资金11.8万元,平均每平方米价格1637.7元。
淄博市一批共改造工商所的27个,改造面积26224.23平方米,投资总额1043.4万元,平均每平方米造价397.8元,已全部改造完成。
二、达标验收情况
达标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淄博市局对工商所建设和改造情况的工作汇报,按照新建工商所达标验收办法的规定,验收小组认真审查了每个新建所的档案材料,对有建设计划的每个县、市、区进行了抽查和实地考察,并根据达标验收条件逐条记录。
(一)公共基础条件全部符合新建工商所达标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竣工后及时办理了工程验收,全部被当地建筑质量验收部门确定为合格以上工程,并出据了优良工程证明。
(三)各项开工、竣工手续办理及时、齐全,10个新建工商所,全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且费用相对较低。
(四)凡当地政府能减免的费用一律减免,共计减免各项配套费用250.1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4.1%。
(五)购买的2个工商所各项过户手续完整、齐全,费用相对节省。
(六)该市一批10个新建工商所的档案材料全部整理装订成册,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和到现场实际的考察,确认淄博市的张店湖田工商所、博山北博山工商所、高新区四宝山工商所、沂源鲁村工商所、沂源悦庄工商所、临淄齐都工商所、临淄路山工商所、高青唐坊工商所8个新建工商所为“优良”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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