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 务 公 开
|
| |
|
工商法规知识问答>>> |
|
51.企业申报年检应提交哪些文件?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年检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下列文件:(1)年检报告书;(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1)、(2)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不是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和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登记主管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他企业,也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登记主管机关年检主要审查内容:(1)企业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2)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住所是否一致;(3)企业在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4)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5)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6)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出资;(7)企业法人设立后,发起人、股东和出资人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8)企业类型或者经济性质发生变化,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9)企业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10)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或者经营期限是否到期;(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否发生变化;(12)企业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13)企业成立后是否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14)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登记主管机关除了对前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外,还应当了解企业法人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情况。 |
|
上一条
目录(一)
目录(二)
目录(三)
下一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