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网页 1
 
 
政 务 公 开

工商论坛

工商法规知识问答
  合同法知识问答
商标法知识问答
 
新建网页 3
 
    工商法规知识问答>>>

18.怎样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任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人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上一条    目录(一)    目录(二)    目录(三)    下一条

 
新建网页 4


主办单位: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设计制作:山东省工商管理局信息中心
推荐最佳分辨率;800*600